发布时间:2020-08-03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老司小区二区三区
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及生产应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老司小区二区三区〔2019〕 61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 三部门联合开展 加快推进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及生产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实施范围
在前期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评价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工作,将建筑门窗及配件等51种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见附件 1 )纳入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实施范围,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分级老司小区二区三区。根据行业发展和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工作需要, 三部门还将 适时 把 其他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纳入实施范围。
二、 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分级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及业务转换要求
获 得批准的老司小区二区三区机构应依据《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分级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实施通则》(见附件2)制定对应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实施细则,并向认监委备案。获证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应按照《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0 号)和 《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14〕 75 号)要求 加施“老司小区二区三区活动二 ” 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标识,并标注分级结果。
现有 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评价机构 自 获得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资质之日起,应停止受理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范围内相应老司小区二区三区的 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 评价申请。自2021年 5 月 1 日起,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评价机构停止开展全部 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 评价业务。
三、组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技术委员会
组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技术委员会,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第一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附后(见附件3),秘书处设在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负责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培育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名录,培育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生产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和市场需求,加强与下游用户的衔接,组织项目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加快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推广应用
住房 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托建筑节能与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建筑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搭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采信应用数据库,获证企业或老司小区二区三区机构提出入库申请。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发挥职能,做好入库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监督管理。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推广应用方案,鼓励在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优先采用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老司小区二区三区。
六、加强 对 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 及生产应用 监督管理
各级 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 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加强对 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 及生产应用 监管,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 严肃 查处。
附件:1.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分级老司小区二区三区目录(第一批)
2. 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分级老司小区二区三区实施通则
3.第一届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老司小区二区三区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办公厅 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 20 年 8 月 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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