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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8

认秘函〔 2021 37

认监委秘书处 关于 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 行动 ”总结评估工作 通知

各相关认证机构

2020 1 0 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 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 国市监认证〔 2020 165 在全国范围内 部署 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以下简称提升行动)。 2021 年,总局 在认证行业发出提升行动倡议, 号召认证机构 增强社会责任感, 积极支持和指导 小微企业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并根据实际情况减免认证费用。 目前已有 144 家认证机构签署倡议 。为全面掌握提升行动实施情况,持续推动提升行动做实做深,我委定于 2021 10 月— 12 开展提升行动总结评估工作, 现将 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 总结评估工作安排

(一)认证机构报送总结报告

请开展提升行动的认证机构,全面总结 提升行动的工作举措 和成效 ,主要包括组织发动、宣传培训、企业帮扶等三个方面,并撰写 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切忌空话套话,篇幅不超过 2000 字。总结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 1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等地方政府部门组织或委托认证机构开展的工作 ,由各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报送(另行通知)。认证机构重点总结自行开展的企业培训或帮扶工作,不要重复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和信息。

(二)协助开展企业问卷填报

认证机构如有自行开展企业帮扶工作的,请通知帮扶企业(指在认证机构指导下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企业,不要求必须覆盖 ISO 9001 全部内容,也不要求必须通过认证),在 11 10 日前完成调查问卷的线上填报工作。具体填报内容和方式见附件 2

我委委托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通过对企业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和电话回访,对提升行动取得的效果进行评估。

(三)结果通报

在全面汇总分析相关材料及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将对开展提升行动成效突出的认证机构进行通报表彰。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机制,专人负责

请认证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提升行动长效工作机制,由专人负责,建立帮扶企业台账,并持续跟踪问效。

(二) 实事求是,客观总结

认证机构应全面汇总提升行动(包括分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提交的数据信息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既要注重总结优良案例和先进经验,也要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三) 问题导向 持续改进

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要认真分析原因, 拿出针对性举措,制定可行性计划,确保提升行动逐年扎实推进。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联系人

相关材料加盖机构公章,于 11 10 日前发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欢迎及时提出。

联系人:

认证监管司

朱宁馨 010-82262702

葛红梅, 010-82262 779

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陈云鹏,010- 8226 1464

马雨昕, 010-82261439

附件:

1. 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2. “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企业调查问卷

认监委秘书处

202 1 10 25

(此件公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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